認監委關于(At)發布消防産品強制性 産品認證實施規則的(of)公告
國(country)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
發布時(hour)間:2020-12-01
2020年第26号
根據黨中央、國(country)務院關于(At)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(of)決策部署和(and)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(At)優化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的(of)公告》(2020年第18号)有關消防産品目錄調整的(of)結果,現發布《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報警産品》(CNCA-C18-01:2020)、《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滅火器産品》(CNCA-C18-02:2020)、《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避難逃生(born)産品》(CNCA-C18-03:2020)(見附件,以(by)下簡稱新版規則)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此前,認監委《關于(At)發布消防産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(of)公告》(認監委公告2014年第15号)同時(hour)廢止。
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依據新版規則和(and)已發布的(of)強制性産品認證通用(use)實施規則要(want)求,制定對應的(of)認證實施細則并向認監委備案。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。此前已經頒發的(of)有效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(use),認證證書轉換工作(do)采取到(arrive)期換證、産品變更、标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(of)方式完成。
附件:1.火災報警産品(CNCA-C18-01:2020)
2.滅火器産品(CNCA-C18-02:2020)
3. 避難逃生(born)産品(CNCA-C18-03:2020)
認監委
2020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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